「我操他媽的台北」。

昨天,我最後的畫面是你對我說,「你也會唱伍佰的歌唷」。「當然,我在台北住的時後,還去聽過他的演唱會!」,我說。當講完這一句話,我後悔了,我又陷進以前的回憶了,,對別人而言只是一種不起眼的小事,但對我而言,所謂的台北,對我的意義,並不是只有單單只是一個城市的名字,在那裡,是我人生的黃金的時段,我的青春,一切一切人生最燦爛的時光,發生在那理也,墬隕在哪,而離開。

這是我現在對昨晚唯一也是最後的一個記憶畫面,之後發生了任何的所有事,不論是什麼事,我掛了,這中間不管發生什麼事,我想都是難勘的,這中間不管做了什麼事,那都是Baka的行為。昨天,是人生恥辱的一天吧,如同,奧運的中華隊,打輸了中國隊,算是所謂的「國恥日」,那我想昨天應該算是我個人,人生中的「羞愧日」吧。又是喝掛的一次,老了,我已經不在是大學時代,那屌不拉機,什麼都是可以嘗試的人了,以前四手beer是基本的,昨天確是少少的七盎斯的維士忌就讓我失去了控制。
我掛了,這中間不管發生什麼事,我想都是難勘的,這中間不管做了什麼事,那都是Baka的行為。

怎麼會發生這樣的一回事,對我而言,我有大多的理由,不過一說出來,也不過是一句又一句可笑既幼稚的藉口罷了,對大多數的人而言。

怎麼會搞成這樣,該解釋嗎?

我想沒有必要,鐵了決心。

不過該怎麼說,昨晚我對不起的,非常對不起的是Mirosa,還有其他的人,有Tony、學姐,小嫺,應釗,Halen、還有一個很愛唱歌的大哥。當然,最對不起的依然是Mirosa,我並不清楚,後續該怎麼去道歉。

不過我已經做好最壞的打算,就是我又失去了一個朋友、和同事,就是這麼一回事,一個我很喜歡的朋友,內外兼俱的好朋友。失去了一個同事,一個值回票價的同事,一個聽話,做事謹慎,交待後,都不用擔心的,他就能掌握,我想要的東西,一點點小小得溝通就有默契的契合,是難得一見的人才,我記得Mirosa說過,Mirosa喜歡做秘書方面的工作,我想,Mirosa確實有這方面的長才,只是,再過幾分鐘,也許就結束這樣的關係了。也或許就從此就沒有下落了。

昨天,Mirosa太過美麗,美得不行,勾人的大眼睛,跳舞,出來的好身材,昨天表露的一覽無遺,太過美麗的超出,我這一輩子所學的詞彙,太像陳綺貞了。是個內外兼俱的,很棒的女生。怪你過份美麗,在你的內在已經吸引我的同時,你又在外在下了帖猛藥,讓我迷了下去。

之前,在工作的網站上,寫了一偏有關於男女朋友之間的故事,我問了Mirosa的感想,Mirosa說「男人大多是負心的」,那天我並沒有接Mirosa的話講下去。

老實說,負心是對的,因為負心之人傷害的只是一個人,然後他依然可以理所當然的活在這個世上,沒有任何的罫礙。

痴心之人得到的是一種很恐佈的自我折磨,為了思念一個已經離開六年的人,而時常失去控制,的得罪身邊的人,一次又一次。

該怎麼選,我不知道,只是我選擇了第二個。

我依然會想起Adva,縱使,我有許多的機會,跟某個女生在一起,但是,只要我還會想起Adva,我覺得交女友,這件事就是已經不忠了。

要別人喜歡你,那是一件很困難的事,要別人討厭你卻只需要簡單的幾個動作。

我該承認Mirosa是我一直在尋找的那個女孩,只是我似乎還擺不脫夢饜的困擾,這樣的女孩我會拼盡全力的去追,去呵護到無微不至,但是,當我還會想起Adva的前題之下,我會自責我的不忠,沒有人該是替代品,沒有人該只是個體溫,因此,我必須先忘了Adva,我才能去擁有Mirosa這是我的道德,無可置否的真理。

我知道,我喜歡上了Mirosa,但,我還沒準備好,所以,選擇讓人討厭,斷自己的後路是唯一的方法。這麼做沒有對或錯,只有後悔不後悔。肯定的是,我後悔了。如同無尾熊只吃尤加利樹那般的肯定。但是事情已經發生了,就是這麼一回事。

也許我想太多了,Mirosa的心早就是屬於其他人的了,所以想那麼多也是沒有用的,不是嗎?總之!對於愛情,Adva沒有離開我心的那一天,我始終是的BAKA,

我很想跟Mirosa在一起,只是現在還不是時候,我很想跟Mirosa在一起,只是
Mirosa的心可能早就屬於另一個人的了,我只是在發夢。

我突然想起,「海角七號」的那一幕,喝醉的是田中千繪,坐在床邊的是范逸臣,范說;「可是我過了十五年……………還不是一樣失敗,可是我真的不差!」,說完,離開的時後,田中千繪拉住了范的手。我也一樣,我…也很想Mirosa拉住我的手………因為…………我愛!而Mirosa就是那個我找了許久之人,六年!




Mirosa問過我,為什麼這麼傷心的事,會敢放在Blog之上呢?我想是因為我沒有傾吐的對象!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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